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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来被视为“弱势”的国家环保总局此番拍案而起,30个违规项目被叫停。
  引人关注的是,是次叫停的30个项目中有26个是电力项目。仅仅是一个月前,国务院刚刚出台了32号紧急文件,这个文件披露去年全国违规上马的电站项目投资总额高达6000亿元,并且特别指出其中有4200亿元来自银行贷款,文件要求坚决制止电站项目无序建设。

  这种背景下,环保总局出手叫停违规项目,人们相信不仅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法定职能的正常归位,而且隐含着未来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市场化和法制化转型……

·专题主要文章来自:《南方周末》、《21世纪经济报道》、《商务周刊》、           《经济观察报》
·登场
【2005年1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京宣布停建30个违规建设项目
  虽然出人意料,但实际上,环保总局已在执法思路、法制建设以及建立公众同盟军等多方面酝酿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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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场的台前幕后 <<<
序幕:
  2004年春节刚过,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严格控制部分行业过度投资,明确提出要制止钢铁、电解铝和水泥行业的过度投资。随后,国家环保总局会同证监会、国土资源部一起加入检查队伍,环境准入也成为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

定调:
2004年12月9日,潘岳对外界透露,国家环保总局将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行业逐项清理和整顿,尤其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没有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就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依法严查。

开单:
  2005年1月8日环保总局开列了第一批胆大妄为者的名单。

  “《环境影响评价法》是橡皮图章,对违反环评法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
   “作为分管环评的副局长,我可以告诉大家,国家环保总局将分期对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清查,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发现一批处理一批,决不手软。”
      --环保局副局长潘岳

  至今,许多接近环保总局的人士都用诸如“猛”、“勇敢”、“有点出乎意料”等词汇来形容是次环保总局史无前例地行使法律赋予的“一票否决权”和执法权,即对没有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设”。
风暴波及面
·江苏:很受伤 <<<
  国家环保总局叫停了30个违法项目,在26座电站项目中,江苏占了7席——按叫停项目归属省份划分,江苏名列第一。而且,环保总局措辞严厉,在一份材料中称“决不允许出现像铁本那样的违法建设项目”自去年铁本事件以来,这个工业重省一直为融洽于中央宏观调控而进行努力调整。

  而在铁本和环保风暴事件背后,都体现了中央落实宏观调控的决心——而这正直接考验着江苏近年发展的核心战略——沿江开发

·三峡水电:很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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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电站被叫停,令三峡总公司一下站在了环保风暴的风口浪尖。

  中国三峡总公司总经理李永安:“三峡总公司一直是依法经营、依法建设,公司承建的三个电站不存在环保违法。”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通报违法电站项目时认为,在全国电力需求猛增的情况下,一些地区和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了大量电站项目,致使电站在建规模远远超出电力规划确定的目标,也超出了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
  冠以“风暴”之名的登场之后,保新势力的戏要如何演下去? 在科学发展观与循环经济的大旗下,环保必须结束长期在经济运行中缺位的状态,这是工业文明发展应有的题中之义。

   几个比较集中的疑问是:环保力量究竟应该成为市场无形之手的一部分,抑或仅仅是比发改委的巴掌小一点的又一个行政有形之手?从经济与社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来看,前者无疑是其最恰当的选择。环保归位的下一步就是进行市场化的制度建设,清楚地界定和保障权利,鼓励和保护合法的契约行为。
环保:从风暴中来到制度中去 <<<

·法律护航:
需要制定环保指向明确的产业政策和金融税收政策

  除了产业政策之外,激励性的金融政策也是至关重要的。对于环保型的发电项目,需要给予更低的资本金标准,低贷款利率甚至其他专项的融资政策。我国的现状是,以“大电网,大电厂和超高压”为政策导向,热电联产以及热电冷联产等用户端的环保发电方式却得不到金融支持。并且在并网以及不参加调峰和上网电价等问题上,缺乏明确的环保导向

·健全监管体系:需要建立有效的环保监管体系

  建立中央垂直领导的监管体系无疑是大势所趋。据悉,环保总局与中组部等合作的相关提案已经递交到了国务院。在这次叫停的30个项目中,很多就是因为此前环保监管乏力,由此抱着侥幸闯关的心理上马的。

·突破口 听证会:要允许并鼓励公众对损害自身健康权益的环保违规者进行诉讼

  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已经提出了公众环境权益的概念。但缺乏明确的界定以及程序上的保障。正如法谚所云“无救济就无权利”。必须在此基础上允许和鼓励公众的环保诉
讼。甚至可以施行集体诉讼和辩方举证等激进的诉权保障方式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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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的当务之急
火电行业:削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西电东输工程:不能加重污染
农村:要发展可再生能源 交通:削减污染
[背景]标志性事件:
   怒江建坝方岸暂时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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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这个事件中我们能清晰看到环保雄起的路线图以及遭遇的尴尬。

  起因:2003年8月,国家发改委在北京主持召开《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审查会。会议通过了怒江中下游两库十三级梯级开发方案。

环保总局:
   坚决反对
政府:
   积极推动
  环保总局有官员以怒江是中国仅存的两条原生生态河之一为由坚决反对 “怒江全部梯级开发后每年可创造产值340多亿元”能缓解当地的贫穷状况

  经过:催生“同盟军”的概念:由于环保局的声音太微弱了,需要更多的支持。在“绿家园志愿者”、云南大众流域等多个民间环保组织的积极奔走之下,越来越多的学者、媒体参与到反对怒江建坝的呼吁中来

  结局:2004年2月中旬,主张建坝的国家发改委上报国务院的《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未获通过,温家宝总理对规划的批示是“对这类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且有环保方面不同意见的大型水电工程,应慎重研究,科学决策”。

  仍未完:尽管去年年初该项目暂时搁置,但是国家发改委以及当地政府的努力一直没有停止。特别是去年普遍的“电荒”现象,让分析家们认为,政策的决策天平有摆向“放行”那一边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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