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深圳发动“梳理行动”,声势之大堪与1950年的“土改”相比,仅用了四个多月时间,便拆除了违法乱搭乱建3600万平方米,驱逐了上百万住在其中的农民工,创造了新的深圳速度。
深圳市政府之所以如此,据说是为了解决五大社会压力。其一是城市管理的压力。3545万平方米违章建筑的存在,就可以看出深圳在城建管理方面已经相当紧张,“如果再不清理,深圳要被乱搭建淹没。”其二是急剧膨胀的人口压力。虽然深圳市统计局公布2003年底深圳人口总量为557万人,但深圳的实际人口规模可能已达1000万至1200万。迅速膨胀的人口给深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都带来沉重的压力。其三是经过20年开发,深圳接近无地可用的边缘。其四是社会治安的压力。从政府公布的数字表明,2003年全市“两抢”案件立案38555宗,仅破获8490宗。其五是环境污染的压力,主要表现为河流污染。
但是,这些理由都站不住脚,都是“霸权话语”。
“如果再不清理,深圳要被乱搭建淹没”的理由似乎很动人,但是乱搭建是因为政府没有考虑到这些人的居住需求,也没有为他们进行任何投入,“梳理行动”仅仅是通过赶走这些人来回应他们的需求。所谓统计口径之外的五六百万人口给深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都带来沉重压力的理由更站不住脚,因为它明白承认了深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都是为户籍人口服务的,而其他在深圳劳动、在深圳纳税的外地人只能享受本地人剩余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由于本地人不肯剩余,那么外地人只有离开的权力和自由了。
学者刘开明分析过1998年深圳的税收来源,外来工创造的政府收益在300亿以上,但在深圳185亿的财政支出和120亿的预算外财政支出中,没有任何一块是安排给外来工的。甚至包括11亿的外来工人口管理费也没有一点是直接给外来工的。而“深圳接近于无地可用”这样的理由,其实就是说拆除3600万平方米穷人的棚户区是为有钱的地产商腾地方,这比曾经流行的“腾笼换鸟”政策还恶劣。至于说社会治安和环境污染两条理由是最老套的清理农民工的借口,不值一驳。
最值得深思的是深圳人为自己的“行动”所提供理由的合法性。深圳学者认为,无论从法理基础还是民意基础上,深圳的“梳理行动”几乎不存在什么问题。首先,几乎90%的深圳市民赞扬和支持政府的梳理行动。其次,在1999年以前,深圳市人大就对违建问题进行过地方立法,授权并要求市政府加大力度打击违建;2004年6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破例专门以《决定》的方式对市政府的“梳理行动”表示赞赏与支持,政协以专题议政会的方式予以肯定。其实这种“几乎不存在什么问题”的行动无论从法理还是民意来看,背后都隐藏着巨大的问题。
首先说民意,几乎90%的深圳市民赞扬和支持政府的梳理行动说明了什么?只是说明深圳政府只充分代表了深圳户籍人口的利益,而由于没有户口的劳动者不是深圳市民,因此他们的民意就没有理由被关心。可见,在这里户籍的威力甚至比国籍还要大。
其次说法理,深圳人充分发挥了地方立法的作用,而他们的人大和政协里没有农民工的代表。按深圳的说法是农民工违法在先,因为他们“住在违法建筑里面”,政府拆除在后,是行政执法。这里,我们且不追究本地人违法搭建、违法出租在先的问题,就说农民工“住在违法建筑里面”的问题,然而他们有别的可以住得起的地方吗?深圳为他们提供了便宜适用的出租房了吗?至于深圳官员的“深圳地方政府不可能对外来农民工做出安排住房的承诺”的说法,和北京学者“深圳政府有权驱逐低成本进入的低素质人口,且这种做法在各个国家普遍存在”的说法都是荒诞不经的,完全是公司老板的思维,而不是人民政府的思维。
事实上,世界上从来没有哪个政府敢在四个月时间拆除上百万劳动者的栖身之所,成功实现城市化的国家无一不是花十多年甚至几十年耐心协调各方利益的。韩国为解决城市中出现的低收入居住区、非法聚集居住区问题,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先后采用了清理工程、有选择地合法化和自我发展工程、定点安置工程等措施。1983年,韩国又引入了联合重建计划,其主要做法是,制定最低住房标准、承认居民在社区及社区发展中的民主权利、鼓励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同时还制定了鼓励非政府组织(NGO)、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社区建设的政策;在这些政策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发起和引导,低收入居住区、贫民窟、非法聚集居住区的居民及开发商、NGO等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使国家、社区及社区居民、企业等多方受益。
在英国,1884年自由党政府首相劳埃德。乔治成立了一个负责调查贫民窟问题的委员会。在给议会的报告中,该委员会证明:在城市及乡村普遍存在酗酒、疾病、犯罪及死亡率高的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贫民都拥挤在极不卫生的、阴暗潮湿的小屋里。根据这个报告,议会在1890年通过一项关于解决工人住房问题的法律。1909年又通过一项更为重要的法律——《住房和城市规划法》。这两项法律责成地方政府(州议会)关闭潮湿的地下室,拆毁不透气的房屋,并从地主手中购买土地,为穷人建造光线充足、干净和通风良好的住房,“把所有居住区从野兽般的丑态中解救出来”。结果,到1914年为止,有56318所房子被宣布不适于人居住;州和城市议会购买了20万英亩的土地;在伦敦有10万个租户住在由政府建造的清洁卫生的住房里。
当年,移民们在用“深圳速度”建设深圳的同时,也形成了开放、包容的深圳精神。但在短短1/4世纪以后,深圳就用一个另类的“深圳速度”宣告“深圳精神”死了。今后的深圳,即使其外表如其所希望的那样“净畅宁”,也不过是享受特区待遇的普通城市,成不了香港,更成不了纽约。(来自网易商业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