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拟出台地籍管理制度
北京报道
2006年的土地政策是值得关注的。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在2005年12月中旬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上这样表示,“明年国土资源部将继续严把土地‘闸门’,进一步增强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土地顽疾没有完全根治,甚至还有反弹趋势的形势下,国土资源部收紧土地口子的相关工作悄然启动。
“国土资源部拟出台地籍管理制度,这样,土地将像人口户籍管理一样实行地籍管理。”一位国土资源部的知情人士首先向本报记者透露,地籍管理意味着今后土地将全部实行登记制度,严格建设用地的审批,重点保护基本农田。征用1亩农田,必须按标准按时间恢复开垦1亩。同时地籍管理还将严格对企业改制中土地权属的审核,加强对土地抵押融资风险的监管。
这位知情人士没有透露地籍管理制度出台的时间表。而据记者了解,不仅是地籍管理制度的紧锣密鼓,许多土地管理环节上的具体政策都已在运筹帏幄之中。
国有土地出让制度,将会有一些程序性的深入问题得到继续细化。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束克欣透露,“这些工作都正在做,2006年可能要出台一些办法。比如说拍卖和挂牌都应该走哪些程序,签订出让合同应该有哪些内容、哪些条款等等。”他表示,有可能会将出让土地的后期开发进度要求写进合同里。
“土地价格一年一个变化,今年十万元获得的一亩地,十年以后可能是一百万一亩,升值潜力巨大,所以,在实现集约用地的过程中一定要建立起切实可行的利益机制。”束克欣主张对所有建设用地进行征税,并认为中央也应向地方政府所有的建设用地扣税。
此前,28号文件已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土地保有环节上的税收制度改革问题,这样看来,税收改革势必成为下一个土地市场新的看点。
“当前仅仅完成了这个体系当中的一小部分,尚没有完全解决土地的有偿使用问题。土地市场体系不仅仅是有偿使用的问题,还涉及金融、财政、税收、体制等方面。”束克欣认为。
此外,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消息称,目前,国土资源部已经分别从用地标准、开发区管理、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行为等十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工作的部署。
“我国土地市场秩序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市场调控具有明显的末端管理特征。”浙江大学土地管理学院院长吴次芳在2005年全国土地年会上,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土地问题的症结所在。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严金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类似观点,他认为,“以农业用地为例,由于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套现就可以获得政绩,一些地方政府赋予了开发区‘征地’‘规划’‘出租’‘转让’‘出让’甚至‘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所有用地权利,使之成为一个个‘圈地’特区”,地方政府在“低地价招商”甚至是“零地价招商”的违规用地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吴次芳再次透露,在一些地方,以土地成本价以下的价格招商,已是普遍现象,有的还采取了类似的税收返还的办法,每年将新增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全部或绝大部分返还给工业园区的建设主体,从而出现零地价或者土地买一送一的现象,土地近乎免费供给。
本报记者 杨丽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