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信达之后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提前一年达标
继信达之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1日也宣布,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国务院下达的现金回收任务。至此,长城开始步入商业化转轨的快车道。
长城宣布,截至2005年12月底,长城累计处置不良资产近2536亿元,累计回收现金267.74亿元。据介绍,国家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向商业化转轨的前提是必须完成国家下达的现金回收任务。
长城为处置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AMC(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一。四大AMC共同诞生于1999年。成立之初,四大AMC确立了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对口收购”原则:华融对工行、信达对建行、东方对中行、长城对农行。国家当时为四大AMC设限———必须在2006年完成其接手的首批1.4万亿元不良资产处置。
此前的2005年12月28日,信达总裁田国立宣布,截至2005年12月27日,信达公司处置政策性债权资产累计回收现金541.8亿元,提前一年完成了国家下达的538亿元目标考核任务。是第一家宣布提前“达标”的AMC.在完成对国家交付的政策性不良资产的处置后,AMC该何去何从?这一直是近年来一个敏感又尴尬的议题。坊间普遍的看法是,AMC酝酿向投资银行转型。
长城公司总裁汪兴益说,长城公司收购的3458亿元不良贷款具有两大特点:一是“小、散、差”,共计190多万户,占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第一次剥离1.4万亿元不良资产总户数的90%以上,平均公司每人要收购、管理和处置533户资产,并且有50%的资产分布在县以下区域;二是信用贷款占比大,金额达到1835亿元,占收购总金额的57%,这意味着一多半的资产将颗粒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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