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主任张国宝:重点做好八个方面
三是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发展国有、集体和非公有资本相互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和扶持民营经济的成长和壮大。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企业运行机制。推动钢铁、汽车等重点行业重组。搞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研究提出妥善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的具体方案,并在东北三省先行试点。加大东北地区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鼓励非公用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和重组。
四是继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积极吸收外资特别是国外战略投资者参与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扩大金融、保险、旅游等服务业的开放。完善国家鼓励边境贸易的税收优惠政策,扩大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吸引国内各类生产要素进入东北市场,加强东北三省之间相互开放,加强与内蒙古东部四盟(市)的协作和与沿海发达地区的经济联系。
五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快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抓紧研究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有关政策可率先在阜新、双鸭山等资源型城市试行。选择大庆、伊春分别作为石油、森工类型的资源型城市扩大试点。继续推进辽宁循环经济试点和黑龙江、吉林生态省建设工作。继续支持东北地区城市供水管网、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六是大力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中组部、人事部制定的《进一步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科技部制定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科技行动方案》和中国科学院的“东北之春”人才培养计划,多渠道、多形式地培养、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创造良好环境,以人兴业,以业聚人,才尽其才,才尽其用。协调建设统一开放、互联互通的东北人才大市场,促进人才流动。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七是切实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继续做好吉林、黑龙江两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工作,提高“低保”的功能和水平。尽快研究提出财政支持和吸纳就业的相关措施。加强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综合服务体系和功能。
八是加强协调配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同部门和地方的沟通和配合,共同就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既要反映振兴工作的进展及时总结经验,也要直面现实,客观揭示存在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制定支持东北地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实施意见、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体制创新的指导意见等政策,并研究在东北地区选择地市级城市建立区域性综合改革试验区。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提出的问题。
